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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公司为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《关于加强“小金库”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在机关本部3楼会议室召开了“小金库”专项治理工作启动会议,旨在进一步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。
所谓“小金库”,《财政部、审计署、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清理检查“小金库”的具体规定》(财监字199529号)中指出,凡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,侵占、截留单位收入和应上缴收入,且未列入本单位财务部门帐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,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均属‘小金库’。“小金库”已成为部分单位铺张浪费的重要渠道和减收增支的暗流,不仅扰乱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,损害了国家、企业和职工群众的利益,而且助长了铺张浪费、奢靡享乐的歪风邪气,甚至成为消极腐败滋生的温床,严重威胁到企业平稳健康发展。 8月27日,集团公司召开了“小金库”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议后,公司立即行动起来,由纪委监察部牵头,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,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,小金库专项治理小组组长由总经理董宁担任,副组长由党委书记刘洪、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宋晓飞、总会计师王显军担任,并成立了两个专项治理检查小组。8月30日,二公司召集相关人员及时召开“小金库”专项治理工作启动会议。启动会上,由纪委监察部宣读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。本次“小金库”专项治理从8月30日起至12月底前结束,分两个阶段进行:一是自查自纠阶段(8月29日-9月30日),二是检查验收阶段(10月1日至12月30日)。公司总会计师王显军强调,这次集团公司痛下决心,要坚决清理小金库问题,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,在9月30日前上报自查自纠情况,预期不报并一经查实的,将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。公司党委书记刘洪指出,“小金库”清理是当前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,大家思想认识上一定要转变,清理工作不能走形式,不能搞过场,不能留死角,切实开展自查自纠;公司要摸清底数,及时规范处理;要结合当前的群众路线教育工作扎实开展该项工作。 上一篇: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“八项”新规 下一篇:公司印发经济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最新 / news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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