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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聊斋志异》中,“狐”是一个很重要的题材。鲁迅在《中国小说史略》中论及《聊斋志异》笔下的异类形象时有这样一个概括:“《聊斋志异》独于详尽之处,示以平常,使花妖狐魅,多具人情,和易可亲,忘为异类,而又偶见鹘突,知复非人。”蒲松龄笔下的狐女形象,普通人的形体、貌美聪慧,是被作者高度理想化了的精神世界的反映。 “狐女”与“书生”,是一个经久不衰的题材,而这题材所引发的故事,往往又与一个“情”字挂钩。《娇娜》这一篇,自然也没有脱离这个主题。在蒲松龄先生看来,《娇娜》此篇是对超越种族与性别的友情的一种歌颂,于我,却不见得。 故事开端,交代书生背景:“孔生雪笠,圣裔也。为人蕴藉,工诗。”由此可知,这书生为圣人之后,宽厚且有才学。后书生受其挚友之邀,然未到挚友处,挚友便死了。于是,书生“落拓不得归,寓菩陀寺,佣为寺僧抄录。”故事就这样开始了。 “偶过其门,一少年出,丰采甚都……生爱悦之,慨然从入。”皇甫公子在此小说中是一个很重要的存在,交谈之后,皇甫公子感慨书生孔雪笠的遭遇,就把他留下来以朋友待之,并向其学习。 如果说是侍女香奴使孔雪笠的情窦初开,那么娇娜就是他第一次真正爱上的人。不同于对香奴的感受,“一夕,酒酣气热,目注之。”如果非要说书生对香奴有了异样的情愫,那么,酒是一个必不可少的因素,但这种在酒精催化下的东西真的是爱吗?我想,不见得。而对于救过自己性命的医女娇娜呢,首先是一见钟情式的豁然开朗:“生望见颜色,嚬呻顿忘,精神为之一爽。”这与香奴有什么不一样呢,前者是欲望,后者重心灵。更何况,在娇娜离开后,他 “跃起走谢,沉痼若失。而悬想容辉,苦不自已。自是废卷痴坐,无复聊赖。”一个思念心上人的男子形象便跃然纸上,恋爱就是如此,“辗转反侧”“寤寐思服”。 不得不说,书生孔雪笠对狐女娇娜的情,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娇娜的美貌上的。一个女子,如果面容姣好,是很容易引起对方好感的,更何况这个女子,还救了自己的性命。我们常常在书中看到女子对自己的救命恩人总想要以身相许[A1] ,这点用在男子身上,我想,同样适用。 皇甫公子窥破了书生的心事,于是就对他说:“弟为兄物色,得一佳偶。”问:“何人?” 曰:“亦弟眷属。” 孔生凝思了很久,却说不用了。看到这里,我竟然有些心酸,他既然对她有意,为何又说不用了?这大概是自卑了吧。一个那么美好的女子,德貌双馨,天真善良,还是自己的救命恩人,娶她都怕玷污了她。她就像一个仙子,不,她就是一个仙子存在于自己的内心深处,唯恐多想一下都毁了她的美好。 “曾经沧海难为水,除却巫山不是云。”书生面对着墙壁念出这句诗,看到了所谓的沧海里的水,世间的水便不值一提;看过了巫山上的云,世间的云就再难入眼;遇到了一个自己深爱的人,心里就再也容不下别人了,她的存在,本来就独一无二。而松姑的出场是带着娇娜的痕迹,这也表明,“后来我爱上的人都像你。” 皇甫公子说:“但止一少妹,齿太穉。” 书生最终娶了同样貌美的姐姐松姑,然,松姑纵然好,文中却是一笔带过:“生如其教,果见娇娜偕丽人来,画黛弯蛾,莲钩蹴凤,与娇娜相伯仲也。生大悦,请公子作伐。”话说这发展得有点快,第二日便成了亲。书生是爱松姑的吗?我不知道。大概是爱的吧——爱美貌如果也能算一种爱的话。 松姑在整个故事中,似乎是一个炮灰的存在,她出场之后不久就这样做了娇娜的替身——我是这样认为的,但这点,却又是必不可少的。作者为了通过这样的一个故事表明自己 “余于孔生,不羡其得艳妻,而羡其得腻友也。观其容可以忘饥,听其声可以解颐。得此良友,时一谈宴,则‘色授魂与’,尤胜于‘颠倒衣裳’矣”的观点,硬生生地插入了松姑这样的一个角色,他有想过松姑的感受吗? 可能蒲松龄先生并没有意识到书生孔雪笠与娇娜之间其实是爱情,他们之间的这种爱情,超越种族、超越生死,甚至超越了伦理道德。妖与人类,我们总说着是不能在一起的,但结尾,书生和妻子松姑生了一个儿子唤作小宦,“貌韶秀,有狐意。出游都市,共知为狐儿也”,这说明人与妖是能够共存的,更何况,在经历生死之后,他们最终还是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:“生与公子兄妹,棋酒谈讌,若一家然。” 尽管我们的蒲松龄先生口口声声说孔生与娇娜之间没有爱情,但我断然不会相信。孔生在知道皇甫一家都是狐狸后,仍然愿意为他们赴汤蹈火拼上性命。“生矢共生死,乃使仗剑于门。”一个愿以自己的肉体凡胎护卫的,难道这还不是爱吗?在打斗途中,孔生“瞥睹衣履,念似娇娜。乃急跃离地,以剑击之,随手堕落。忽而崩雷暴裂,生仆,遂毙。”寥寥几句交代了战斗的情节,书生为了狐狸一族而死。这时,娇娜“见生死于旁,大哭曰:‘孔郎为我而死,我何生矣!’” 她救了他,他又救了她,仿佛命运就是要让他们生死都纠缠在一起。“娇娜使松娘捧其首;兄以金簪拨其齿;自乃撮其颐,以舌度红丸入,又接吻而呵之。”看到这里,我敬佩娇娜的勇敢,当着人家妻子的面公然“以舌度红丸,又接吻而呵之”。我的命是你给的,生与死,因与果,命数如此。她看见他死了,恨不得立即随他而去,友情会如此吗?恐怕不见得。因此,就这点来说,重色轻友乃人之常情。(哈哈)更何况,我向来不相信一个男子在面对有生死之交的美丽女子时,不会对她产生朋友之外的其他的感情。 为了满足这段爱情友情化的倾向,作者在整个故事当中加进了皇甫公子、松姑,甚至娇娜的丈夫吴郎这个人物,使孔雪笠与娇娜的相处总有第三人以上在场。这种处理方式很好地解决了独处时更容易产生旺盛的荷尔蒙的情况,但是,这样真的有用吗? 故事的结尾,“生以幽圹不可久居,议同旋里……惟娇娜不乐。”娇娜为何不乐?她是不想一起去吗?我想不是的。尽管文章说,“生请与吴郎俱,又虑翁媪不肯离幼子,终日议不果”。父母不想孩子离开?这算个理由吗?在狐族的雷霆之劫时,这个吴郎又去了哪儿呢?那么巧,他们家也遭了灾?孔雪笠一肉体凡胎,狐族偏偏喊他帮忙抵御雷霆之劫? 可喜的巧合是,作者似乎是为了一个美满的大团圆,硬生生使娇娜的丈夫吴郎一家遭受了雷劈。“忽吴家一小奴,汗流气促而至。惊致研诘,则吴郎家亦同日遭劫,一门俱没。”为了成全最后“生与公子兄妹,棋酒谈讌,若一家然”的美好愿望,吴郎这一家,必须死。尽管“娇娜顿足悲伤,涕不可止”,这只是人之常情之合理反应——看见一只小狗死了,还会悲伤呢。更何况后文又写到,“而同归之计遂决。”一个“遂”字,意味深长。 关于他们最后为什么没有成亲,我认为有三:第一,在开始的时候,皇甫公子以娇娜年纪小而拒之,即文中所说的“但止一少妹,齿太穉”;第二,娇娜之后成亲有了丈夫吴郎,出于传统观念中一女不可侍二夫的道德观念不可嫁;第三,尽管后来吴郎死了,但从亲戚关系上讲,孔雪笠为娇娜姐姐松姑之夫,姐夫不可嫁——更何况其姐仍安在并生儿小宦。而且他们最后一起生活了,这与嫁不嫁又有何关系呢?早已在人生的起起落落中成为了一家人。但,关于这个故事,还有点其他的意味。 从皇甫公子收留孔雪笠开始,可以讲做这本身就是一个阴谋。我们可以这样设想,孔雪笠虽为肉体凡胎的人类,但于狐狸家族来说,是一个极有用的存在,那就是为他们抵挡雷霆之劫。也许在遇见孔雪笠之前,狐狸一家就已经知道这将要发生的劫难了,而这劫难需要孔雪笠来抵御——或许不一定非要他,他只是个随机的存在,狐狸一家只是想拉一个人来替他们死。他们先由皇甫公子出马收留并向其学习,成为亦师亦友的关系,使其对他们有好感;再由侍女香奴挑起书生的情窦;接着最重要的人物娇娜为其治病——恐怕连这病都是一个阴谋,书生爱上娇娜之后又得不到——这更是一个阴谋——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;最后由同样美貌的松姑出场与书生成亲,于是,这一盘棋就下好了——孔雪笠与狐狸一家成了同一条船上的蚂蚱。按这样想,如果一开始就是一场阴谋,那为什么书生最后没有死掉而又被娇娜救了呢?原因大概是这样的:狐狸一家在与书生的相处中,渐渐有了感情,又想到本来就是自己一家先对不起别人,既然最后别人又以性命救了自己一家,反正书生也不知道这点秘密,能够好好相处又何乐而不为呢?也许以后还会有更大的用处。 ——传统狐狸美貌而狡诈的形象又有了很好的证明。 最后,他们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,一家人一样。而孔雪笠与娇娜呢,有经历过生死之后的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。他们同住一个屋檐下,每天“观其容可以忘饥,听其声可以解颐……时一谈宴,则‘色授魂与’,尤胜于‘颠倒衣裳’矣。”美哉,美哉! 到此,我不得不羡慕孔生来,一位“艳妻”,一位“‘腻友’”,“颠倒衣裳”与“色授魂与”的完美结合,啧啧,这真是自古以来男性最美好的意淫呐。 上一篇:读书于我 下一篇:致我们 最新 / news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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